1-8-2022

  


經文

瑪一6-10

6「藐視我名的祭司啊,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:兒子尊敬父親,僕人敬畏主人;我既為父親,尊敬我的在哪裡呢?我既為主人,敬畏我的在哪裡呢?你們卻說:『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?』7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,且說:『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?』因你們說,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。8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,這不為惡嗎?將瘸腿的、有病的獻上,這不為惡嗎?你獻給你的省長,他豈喜悅你,豈能看你的情面嗎?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」9「現在我勸你們懇求神,他好施恩與我們。這妄獻的事,既由你們經手,他豈能看你們的情面嗎?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10甚願你們中間有一人關上殿門,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燒火。萬軍之耶和華說:我不喜悅你們,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。」

背景

神透過瑪拉基先知以對話的方式,斥責祭司們對神的藐視,把污穢的物獻給神。

經文淺釋

1. 「污穢的食物」(7節)— 指所獻的祭物在禮儀上不潔,如獻上有缺陷的牲畜。
2. 「耶和華的桌子」(7節)— 指祭壇。
3. 「關上殿門」(10節)— 廢棄祭祀之意。

經文默想

1. 為何神指責祭司藐視他呢?
2. 神對這樣的行徑有何感受?


  愛就好像空氣一樣,雖然眼看不見它,卻可以感受到它的存在。愛是彼此間可以一同感受的,而這些感受卻是從許多大大小小的事情和態度顯露出來的。
  尊敬是表達愛的一種態度,且是不可或缺的。沒有尊敬在其中,愛可以成為表面的裝飾,完全失去了實質的內涵。耶和華神斥責以色列民,是因為他們對神連最基本的尊敬都失去,但他們卻不曉得,仍以為自己是熱愛神的。
  以色列民面對神的斥責,卻公然的反駁:「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?」神清楚指示他們獻上的祭全是最差的、殘疾的、難道這是尊敬、這是愛嗎?
  尊敬是由內心自發的,是不能掩飾的,且也是基於愛而生的,沒有愛的尊敬只是一種恐懼。當我們說愛神的時候,有否覺察自己對神的尊敬呢?且在何事上尊敬他呢?我們是否也像以色列人一樣,仍是把最好的留給自己,而獻上最差的給神呢?我們有否聽見神仍在呼喊:「尊敬我的在那裡呢?」

我在奉獻上有顯出對神的愛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