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-8-2022
經文
約壹三13-20
13弟兄們,世人若恨你們,不要以為希奇。14我們因為愛弟兄,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沒有愛心的,仍住在死中。15凡恨他弟兄的,就是殺人的;你們曉得凡殺人的,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。16主為我們捨命,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;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。17凡有世上財物的,看見弟兄窮乏,卻塞住憐恤的心,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?18小子們哪,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19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,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。20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,神比我們的心大,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。
背景
約翰指出擁有基督生命的人,心中就不會存有恨,相反是充滿愛,並且可效法基督為別人捨命。
經文淺釋
「神比我們的心大」(20節)— 神責備人較人自己良心的責備更為寬大,因神的愛超乎人的愛。
經文默想
1. 信徒當怎樣處理恨?
2. 如何才可以做到弟兄捨命呢?
現代人不容易明白何謂盡力的愛,因為我們今日已經太慣於自我中心了。為自己盡力是非容易理解的,為別人毫不計較而盡力卻是困難的,不是為了別的,只是為了愛。
約翰向信徒強調要活出另一種生命,就是愛的生命,所有出死入生的信徒都有一種獨特的生命特徵,就是愛,而且這不是人情慾之愛,乃是基督捨命的愛。當信徒真的完全順服基督,與基督的生命合而為一,就會有基督捨命的愛的流露。
這種生命的流露是不計較別的,只關心自己是否已盡力去表達愛。捨命是一種主動的行動,且是行動中最盡力的表達,基督已向我們表達了這愛。因此約翰就鼓勵信徒努力學習這愛,首先學習捨命行動的第一步,就是在物質上盡自己的力量去幫助有需要的肢體。試想今日我們若連物質都不能為別人擺上,又怎能把自己的生命為別人擺上呢?盡力的愛絕不是口裡說說而已。
我在物質上有否關心有需要的肢體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