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-6-2023

  

   

經文
約壹一5-10
5神就是光,在他毫無黑暗。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、又報給你們的信息。6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,卻仍在黑暗裡行,就是說謊話,不行真理了。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。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,便是以神為說謊的,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。

經文背景
約翰教導信徒要在光明中與神同行。

經文默想
  1. 約翰指出神就是光,表示神是怎樣的神?
  2. 「在黑暗裡行」和「在光明中行」是甚麼意思?我們如何能與神相交?
  3. 我們有罪的時候,會如何攔阻我們與神相交?如何除去這個攔阻?

「上帝之愛是最早的真理,也是最後的真理,這也是我們永恆的希望。」
紐頓

   


  黑暗與光明是兩個不能相融的處境,人不能同時身處兩域,非黑暗,即光明。要身處光明,就必須行在真理裡。你現在的靈性景況是黑暗還是光明呢?在罪惡中還是在真理中?
  出黑暗的惟一途徑是讓光明進入,行在神的道中,這並非出於我們的能力,而是出於真理的神的恩典。神就是光,只要他來到,我們就立即身處光明的領域。在光明中,我們可以與神彼此相交談心,毫無阻隔,因為我們的黑暗與罪惡,在真光照亮下,完全接受了基督寶血的洗淨,這洗淨的效能是即時的,是不斷發生的,因「洗淨」的時式是現在式(present tense)。
  我們隨時皆可行在光明中,問題在於我們是否現在就肯接受神並他的潔淨。弟兄姊妹,不要自欺,要切實行在真理中,否則你就不能真正的與神相交了。

 

我處身於光明中與神相交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