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-6-2023

  

   

經文
約五35-38
35約翰是點著的明燈,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。36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;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,就是我所做的事,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。37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。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,也沒有看見他的形象。38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裡;因為他所差來的,你們不信。

經文背景
耶穌基督責備當時的猶太人,他們不信他,正表明他們心裡沒有神的道。

經文淺釋
「明燈」(35節)— 指約翰為耶穌作見證,如明燈照亮,指引人認識基督。

經文默想
  1. 耶穌基督成就了甚麼事情,從而見證他是父神所差來的?
  2. 為何人寧願喜歡約翰,而不信基督?
  3. 人的不信,反映了人內在的屬靈光景如何?

「力求簡樸,卻莫輕信它。」
惠哈德

   


  耶穌在世上,被見證為那要來的光,主要是來自幾方面,包括施洗約翰的見證、神宣告的見證、並他所作的事的見證,而最重要的是後兩者的見證。
  在今日罪惡的世界裡,我們仍有見證真理之光的使命。這見證的彰顯是來自兩方面:(一)是將神的道常存在生命中,讓別人能在我們中間得到信息,看見真理,願尋覓並歸榮耀給真理的主;(二)是盡心、盡意、盡力作神交給我們的事,讓眾人在我們所作的事上,看見神的作為,見證基督就是世界的光。
  要完成見證基督的使命,就必須讓真理徹底改造我們的思想,導引我們的言行,使我們整全的生命被真理的光輝所照亮,能明顯地反映基督真理的榮光!

 

我的生命和行為能反映基督的榮光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