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-8-2023
經文
創三14-2414耶和華神對蛇說:你既做了這事,就必受咒詛,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;你必用肚子行走,終身吃土。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;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。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;你要傷他的腳跟。16又對女人說: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;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。你必戀慕你丈夫;你丈夫必管轄你。17又對亞當說:你既聽從妻子的話,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,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;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。18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;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。19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,直到你歸了土,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。你本是塵土,仍要歸於塵土。20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,因為她是眾生之母。21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。22耶和華神說:「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,能知道善惡;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,就永遠活著。」23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,耕種他所自出之土。24於是把他趕出去了;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,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。
神對人的審判,是否過於嚴厲?我們所信的神,是否一位會審判人的神?
人吃了不當吃的禁果,他要為所作的付上代價。
蛇要用肚子行走,終身吃土;女人在懷胎及生產上必多受苦楚,又要被丈夫管轄;亞當要終身勞苦才得糊口;這便是人犯罪當受的刑罰,實在叫人難當。
神是以公義審判的神,他審判人必定是人罪有應得,他不會嚴懲人過於人當受的,也不會寬容人不及於人應得的,他的審判,必然恰到好處,使犯罪的人無話可說,只能痛悔地承擔自己犯過的後果。
神的審判不會有偏差,因為有偏差即表明有不公義的情況存在,過嚴或過寬都是不可能的,公義的神,豈會不按公義審判呢?
邪惡的世代,不要妄想慈愛的神會對犯罪的人寬大處理,他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就是基督徒,更不可以借恩典來肆意犯罪,神雖有慈悲憐憫,但不表示他會對罪寬容,他恨惡罪,與魔鬼勢不兩立。神從沒有放棄他公義審判者的角色,終有一日,我們都要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,屆時神給我們的「結案陳詞」會是怎樣呢?
我可有經常預備迎見我的神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