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-8-2023
經文
創十一1-9
1 那時,天下人的口音、語言都是一樣。2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,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;就住在那裡。3他們彼此商量說:「來吧!我們要做磚,把磚燒透了。!」他們就拿磚當石頭,又拿石漆當灰泥。4他們說:「來吧!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,塔頂通天,為要傳揚我們的名,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。」5耶和華降臨,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。6耶和華說:「看哪,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,都是一樣的語言,如今既做起這事來,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。7我們下去,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,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。」8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;他們就停工,不造那城了。9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言語,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,所以那城名叫巴別(就是變亂的意思)。
人想著要傳揚自己的名,神在他們的心中佔了甚麼位置?
「在名字裡面的是甚麼呢?我們稱為玫瑰的,若換上另一個名字,同樣芬芳撲鼻。」這樣說來,名字好像沒有多大作用,名字的意義是人隨意加上的,這是名字的虛無主義。
然而,名字的意義並非虛無得可隨意更換,名字代表著存在,一樣沒有名字的東西,人是沒法意識到它的存在的。
人要意識到自己的存在,所以人需要名字。當人想自己存在得更廣更遠,起碼要比一個七尺之軀來得廣遠,可行的辦法不是膨脹自己的身軀,而是傳揚自己的名,使自己的存在,不單「在」於肉身的軀殼,更「在」於別人的生命中;也不單「在」於短短數十寒暑,更要「在」於千秋萬世。
人不甘受限於這個被造之軀,他們要建一座城和一座塔,來傳揚自己的名。此際,人只想到自己,不願單單做一個受造物,他們想靠自己來擴張自己的存在領域,不甘受限於神創造時賦與人的存在空間,這是人藐視神的創造安排,企圖將自己無限化的罪。
在傳揚自己的名與傳揚神之名之間,我們如何取捨呢?
我的名重要,還是神的名重要?我如何榮耀主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