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-9-2023

  


經文

耶十七1-11
1猶大的罪是用鐵筆、用金鋼鑽記錄的,銘刻在他們的心版上和壇角上。2他們的兒女記念他們高岡上、青翠樹旁的壇和木偶。3我田野的山哪,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罪,把你的貨物、財寶,並邱壇當掠物交給仇敵;4並且你因自己的罪必失去我所賜給你的產業。我也必使你在你所不認識的地上服事你的仇敵;因為你使我怒中起火,直燒到永遠。5耶和華如此說:倚靠人血肉的膀臂,心中離棄耶和華的,那人有禍了!6因他必像沙漠的杜松,不見福樂來到,卻要住曠野乾旱之處,無人居住的鹼地。7倚靠耶和華、以耶和華為可靠的, 那人有福了!8他必像樹栽於水旁,在河邊扎根,炎熱來到,並不懼怕,葉子仍必青翠,在乾旱之年毫無掛慮,而且結果不止。9人心比萬物都詭詐,壞到極處,誰能識透呢?10我 — 耶和華是鑒察人心、試驗人肺腑的,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。11那不按正道得財的,好像鷓鴣菢不是自己下的蛋;到了中年,那財都必離開他,他終久成為愚頑人。


背景
耶利米先知指出猶大的罪。這章是先知一些零散的訓誨。


經文淺釋

  1. 「用鐵筆、用金鋼鑽記錄的」(1節) — 指猶大人的罪根深蒂固。
  2. 「壇角」(1節) — 罪銘刻在壇角上,指罪之深重,沒法塗抹,人將沒法逃避神的刑罰。
  3. 「鷓鴣菢不是自己下的蛋」(11節) — 指出不義之財始終不屬自己所有。


經文默想

  1. 神賜人甚麼產業,為甚麼會失去?
  2. 為甚麼不義之財,終必會離開人?


   神可以賜給人地上的產業,也可以收回產業,端在乎人是順服神抑或悖逆神。
   在舊約以色列民的觀念中,貧窮不是一項美德,雖然不是所有窮人都是橫梗叛逆的,但整體而言,百姓認為貧窮是出於神的咒詛,是反叛的結果。以色列民追求豐富,認為那是一種神賜的福分,因為他們深信神帶領人出埃及是要領他們進豐富之地,神的心意是叫人在物質上也享受豐足。在這種觀念驅使下,百姓開始斂財,又不按正道得財。他們仍抱持著富足便是福的信念,誰不知罪已經跟他們的生命纏上。在追求貨財之餘,卻不留意保守自己的心,這是愚頑人之舉,那財終必離開他們。
   猶大亡國,土地被佔,失去神所賜的產業,全因他們罪大惡極,終於一切貨物、財寶等都交給了仇敵。
   失去產業的人,快快向神悔罪吧!神不是不願意人富足,他收回人的產業,是要懲罰悖逆者的罪。

若我一朝富貴,我的心會遠離神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