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-9-2023
經文
徒五1-11
1有一個人,名叫亞拿尼亞,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,2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,他的妻子也知道,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。3彼得說:「亞拿尼亞!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,叫你欺哄聖靈,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?4田地還沒有賣,不是你自己的嗎?既賣了,價銀不是你作主嗎?你怎麼心裏起這意念呢?你不是欺哄人,是欺哄神了。」5亞拿尼亞聽見這話,就仆倒,斷了氣;聽見的人都甚懼怕。6有些少年人起來,把他包裹,擡出去埋葬了。7約過了三小時,他的妻子進來,還不知道這事。8彼得對她說:「你告訴我,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嗎?」她說:「就是這些。」9彼得說:「你們為甚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?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,他們也要把你擡出去。」10婦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,斷了氣。那些少年人進來,見她已經死了,就擡出去,埋在她丈夫旁邊。11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。
經文默想
神賜給我們賺取金錢的能力,也讓我們管理這些金錢。哪些用來奉獻,哪些作家用,哪些留給自己,我們都有權分配,神並沒有強逼我們將所有錢都拿出來給他。神既然給我們在運用金錢上有這麼大的「主權」,我們就須要在神面前誠實運用,切勿在這事情上欺哄聖靈、欺哄神。
個人收入是很多人心中的秘密,絕不願向人透露。在不得已時,甚或會虛報,但在神面前,我們絕沒有辦法保守這個秘密,我們一切產業財富,神都瞭如指掌,若我們想向神虛報收入,那是無知的妄想,難道我們逃避奉獻,可以像逃稅一般嗎?
很多人都受不起「私留幾分錢」的試探,「私留幾分錢」可能是在行動上,將當納的錢留下幾分,也可能是在心態上,否認自己所擁有產業的數量。神容許我們擁有自己的財富,所以為自己留下幾分錢是光明正大的事,又何必像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一樣欺哄聖靈呢?
一個忠心的管家,是懂得光明正大運用神所賜的錢財。
在當奉獻的金錢上,我會否私留幾分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