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-3-2024 (預苦期的第三個星期)
經文
可12:28-34
28有一個文士來,聽見他們的辯論,知道耶穌回答得好,就問他說:「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呢?」29耶穌回答:「第一是:『以色列啊,你要聽,主—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。30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—你的神。』31第二是:『要愛鄰如己。』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」32那文士對耶穌說:「好,老師,你說得對,神是一位,除了他以外,再沒有別的了;33並且盡心、盡智、盡力愛他,又愛鄰如己,要比一切燔祭和祭祀好得多。」34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,就對他說:「你離神的國不遠了。」從此以後,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。
默想
主耶穌向我們提出了兩條最重要的誡命,愛神和愛人。
愛神是第一條最大的誡命,我們可能自覺愛神不足,不過,我們可以學習,可以加添對神的愛,由一點點的愛到百份百盡心的愛。親愛的朋友,盡心去愛神,就是打開你生命給神,以柔軟、敏銳、容易受感動和真誠的心與神相交。盡性去愛神,就是傾盡全個人的心性去經歷神,活出愛的生命。盡性可以指性情上的經歷,我們有血有肉地對神全人投入,交出生命去愛神,於是裏面的真我在聖靈陶造下,結出屬靈果子,成為熱愛神的生命。盡意是指我們裏面思慕神的心思意念,我們最常掛念和思想的是誰,誰就是我們最愛的。若我們滿心思想神和祂的事,我們就與神有非常親密的關係。
盡力是全力以赴地為神工作,這也是基督精兵的應有生命。可能我們以為盡力去愛是最難的事,我們以為終會筋疲力盡,其實,盡力卻不是吃力,在神面前盡力,是從神那裏支取能力,然後靠主完成神的吩咐,主耶穌說:「我的軛是容易的,我的擔子是輕省的。」
當我們願意盡上生命去愛神,第二條誡命,就是愛鄰舍如同愛自己就不難了,今天,就以愛神愛人為心志,為主預備自己。
神啊!我願意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去愛你,求你賜我一顆柔軟的心時刻親近你,像寶貝兒女來到親愛父親面前;神啊,我愛你,即使我未曾對你愛得很深,但是我願意學習愛你;天父,我屬於你,我願意遵行你的道,求聖靈在我心中以愛滋養我,好讓我盡心愛你事奉你,又能夠愛鄰如己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