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-5-2024
經文
約五30
30「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,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。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;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,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。」
經文背景
經文默想
「事奉主的人應在地位上看自己是死的,也應在經歷上天天死,沒有自我的顯露。」
鄭果
人往往很難公平地審判他人,因大多數人是按自己的心思意念來行事。衹要我們坦白誠實地檢視自己,就不得不承認,很多動機與性情皆影響我們的審判,因而產生不公平。也許我們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與名聲而不公平;也可能因偏見而盲目指控,因嫉妒而含苦毒;又或因缺少愛與憐恤而苛刻羞辱,因要顯為自義而判罪等。事實上,我們很多審判可能是不合理的,因我們對受審判者的處境一無所知。
怎樣才有公平的審判?唯獨當我們的靈與主耶穌基督一樣,全然順服在神面前,與父神合一相通,不按自己的意思,只聽命並求取神的意思時,我們才能聽見神公平的吩咐,明白他至善的心意。公平的審判來自神,因只有他是完全的聖潔、仁愛,並具有完備的知識,知道一切的實情。所以,當以他的心為心作審判。
我是按神的心意抑或是按自己的心意來看待別人?
主基督啊,求你幫助我以你的心為心,按你的意思而不是按我的意思來對待別人。祈禱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。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