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-6-2024

  

經文

加五16-25

16我說,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,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。17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,聖靈和情慾相爭,這兩個是彼此相敵,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。18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19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,就如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20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21嫉妒(有古卷加:凶殺二字)、醉酒、荒宴等類。我從前告訴你們,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。22聖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23溫柔、節制。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。2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25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,就當靠聖靈行事。


背景

保羅教導加拉太的弟兄姊妹要追求在基督裡的真自由,不能再以自由為藉口,放縱種種情慾的事。


經文淺釋

1.「不在律法以下」(18節) — 指不在靠守律法而得救的軛下生活來取悅神。
2.「果子」(22節) — 原文用單數,即信徒在聖靈教導下生長成熟的一個整體。


經文默想
  1. 試列舉情慾的事與聖靈的事。
  2. 情慾的事與聖靈的事怎樣彼此相爭?
  3. 怎樣能戰勝情慾?


     「為甚麼我信了耶穌,仍會常犯罪呢?」這個問題是很多基督徒都常發問的。大多數基督徒以為信了主,有了新的生命就從此不會犯罪,這是錯誤的﹐因我們仍是活在肉身之中,仍有情慾的生命,因此仍是會犯罪,所不同的,只是在信主以後,有了新生命的力量,內心多了掙扎,使我們願意行善。
     可是今日有很多基督徒都仍陷於罪惡之中,順著情慾而行,我們都忘記這是一場屬靈的爭戰,原來所有信主的人都要面對與情慾的爭戰,是因為有聖靈住在其中,聖靈與情慾是相敵的。
     我們天天都要與姦淫的事爭戰,特別是活在一個色情氾濫的年代;我們也要與爭競的事爭戰,保守自己的心不在爭權奪利的環境中失落;我們亦要與嫉妒的事爭戰,在一個高度競爭的社會中,仍有欣賞與接納。還有很多保羅提及的種種情慾,我們都要爭戰。
     情慾是撒但很利害的武器,我們若不在備戰的狀態下,很容易就會在屬靈的爭戰中敗落,陷入嚴重的罪中。

目前我有那一方面的情慾需要更大力量去爭戰?

主啊,求你光照我裡面,細察我的言語行為心思意念,讓我所思所行都順從聖靈的心意,求你警戒我要時時與情慾爭戰,賜我更大的力量,去抗拒內心任由情慾挑動,隨從思慾而行動,凡事讓聖靈作主和引導,靠聖靈行事,並藉著聖靈的大能將我心裡面喜好嫉妒、爭競和記恨的思慾一一清除。奉靠救主耶穌基督名字祈求。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