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-6-2024
經文
羅七7-17
7這樣,我們可說甚麼呢?律法是罪嗎?斷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「不可起貪心」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8然而,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;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9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;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10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,反倒叫我死;11因為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引誘我,並且殺了我。12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13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?斷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顯出真是罪,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。14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,但我是屬乎肉體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。15 因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願意的,我並不做;我所恨惡的,我倒去做。16 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17既是這樣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。
背景
本章是保羅論到罪與律法的關係。
1.「知」(7節) — 原文用法不單指一般的知識,也指親身的經歷。
2.「貪心」(7節) — 意含一切邪惡念頭,包括淫念在內。
3.「機會」(8節) — 原文有起點的意思。
4.「是屬乎肉體的」(14節) — 不但指肉體,也指身體裡面的自我。
5.「住」(17節) — 有佔有的意思。
當我們愈認真面對信仰,就愈會發現人性的敗壞,我們似乎沒有了行善的力量,罪惡在我們裡面的力量是何等的大。
罪惡好像狡猾的狐狸,常常留心抓緊每一個機會使我們陷入罪惡之中。保羅認為罪惡甚至會用律法來誘發人的情慾。正如保羅說:「非律法說『不可起貪心』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」但當人知道有「貪心」的時候,貪心的罪性就在人裡面發動出來,使人開始對事物有貪婪的行為,因而陷入罪中。
這實在是一場劇烈的爭戰,罪性不斷在人裡頭尋找機會活躍起來,控制人的生命,使人死在罪惡之中,無法自拔。保羅也承認這是一股很大的勢力,迫使他作所不願作的惡。我們實在太容易把眼光放在表面的物質世界,卻沒有注意自己裡面的罪性,以致失去一個警覺,應付這一場爭戰。千萬不要氣餒,只要認清楚靈裡的敵人,就靠著我們的元帥得勝。
我最近被那一樣罪控制著?
主啊,求你憐憫我在罪中的苦況,單是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都做不到,不想做的惡行就一件一件的去做,成為罪的扯線公仔,求你赦免我,因為我常常被激動犯罪虧缺了你的榮耀,求你給我看得見,我靈裡面敵人的兇惡和罪惡在我裡頭的轄制,為了奪去我的性命,讓我與主你分離,我就不敢再輕忽犯罪,並且要靠著基督的寶血,將我的罪洗除淨盡,讓我可以與神和好,感謝主耶穌讓我可以靠著你得勝罪惡。奉靠救主耶穌基督名字祈求。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