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-7-2024

  

經文

約壹三1-6

1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,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;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。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,是因未曾認識他。2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;但我們知道,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他,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。3凡向他有這指望的,就潔淨自己,像他潔淨一樣。4凡犯罪的,就是違背律法;違背律法就是罪。5你們知道主曾顯現,是要除掉人的罪,在他並沒有罪。6凡住在他裡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見他,也未曾認識他。


背景

約翰勉勵信徒有了神的生命,成為他的兒女,就要過一個聖潔的生活,因我們是渴望得見主的真體,有一日我們都要像他。

經文淺釋

「犯罪」(6節) — 指一個人對罪所持的慣有態度。約翰所說的不是信徒可達到永不犯罪的境地,而是說,一個從神生的人,有神道在他心裡,過去犯罪的習慣戒除了,就不會故意找罪來犯,反而會積極行善。


經文默想

1. 主的顯現與我們的生命有甚麼關係?
2. 我們信主後,是不是就不會犯罪?
3. 我們污穢生命的出路在那裡?


   相信有很多基督徒心中都有為罪而掙扎的經驗,心裡渴望能夠過聖潔的生活,可是無奈地一次又一次的失敗,深感自己生命的污穢日益增加,漸漸地甚至覺得生命沒有出路。
   約翰提醒我們生命得聖潔的希望乃在於神,只有在他裡面才可以不犯罪,意思是說當我們與主有一個密切的關係,靠著他就可以不犯罪。原來耶穌的生命有一股強大的影響力,他的聖潔在吸引著我們的生命,當我們愈接近他的聖潔時,就會愈有能力不犯罪。
   今日我們在地上無法完全不犯罪,是因為有時候我們離開了他,看不見他的聖潔。然而,在我們的內裡卻有一種來自聖靈引導的渴求,就是希望要見到主基督的真體,面對面的與他相會,與他有同一種的生命,這就是我們污穢生命的出路。
   當我們能對主的顯明有確實可靠的盼望時,就會重視自潔的生活,遠離罪惡,因為我們裡面是有基督的生命。弟兄姊妹,不須要為自己生命的卑污而氣餒,主必要顯現就是我們的希望,那一日我們要成為榮耀、聖潔,因為我們是在他裡面。


最近我與基督的關係如何?是在他裡面嗎?

親愛的主耶穌,我們願意每天都活在你裡面,渴望的親近你,更加渴望你的顯現,以致我們活在你的聖潔裡面,因為你就是我們生命的出路。禱告奉主耶穌基督得聖的名字。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