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-1-2022

經文
路十四25-27
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。他轉過來對他們說:26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我勝過愛:原文是恨)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27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經文背景
主教導人作門徒的代價。
經文淺釋
- 「愛我勝過愛……」(26節)--原文是“恨”。意思是將對人的愛與對基督完全的愛比較,對人的愛只算作“恨”。所以主並不是要我們真的恨自己的家人和生命,而是要放下佔據心中的事和人,全心跟隨主。
- 「背十架」(27節)--願意付上生命的代價。
經文默想
- 盤據我心中的事和人,會否影響我愛主的心?
- 一個願意付上生命代價跟隨主的人,他生活態度會有怎樣的轉變?
- 我配作主的門徒嗎?

「要渴慕喜樂並為它而感謝神,當我們情願為別人的緣故而捨棄它時,這是喜樂之上的喜樂。」
伯朗寧
基督對我們愛的要求與投入是強烈而絕對的¾¾這是我很深的體會與經歷。在歸屬他的那一刻起,他就不繼地挑戰我的感情,儘管我流淚、分析情理、討價還價……他仍是那麼執著,絲毫沒有降低他的要求。他不能允許在我內心情感的領域中,有別的兢爭者。
考驗的關鍵在於人天然的愛,是否超過對他的愛?在這關係裡,是一種必須的比較,是「比較少愛」抑或「比較多愛」!?我們若作他的門徒,在每一項危機或抉擇裡,都必須讓對他的愛獲勝。事實上,當我們優先將自己的情感給他時,我們的人際關係也會成熟長進;我們的生命也變得剛強、仁愛和謹守了。
弟兄姊妹,你體會基督在挑戰你的內心感情嗎?你對他是否有一種無可匹敵的愛呢?謹記:凡跟從他的,都需要有絕對的忠愛。
我以絕對的忠誠愛主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