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-11-2023

  

經文

約八1-11
1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;耶穌卻往橄欖山去,2清早又回到殿裡。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,他就坐下,教訓他們。3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,叫她站在當中,4就對耶穌說:「夫子,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。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。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?」6他們說這話,乃試探耶穌,要得著告他的把柄。耶穌卻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7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,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8於是又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9他們聽見這話,就從老到少,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,只剩下耶穌一人,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。10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她說:「婦人,那些人在哪裡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11她說:「主啊,沒有。」耶穌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!」

經文背景

經文記載一位行淫時被捉的婦人給帶到耶穌跟前,按律法可以處死她,但耶穌在尊重法律也不寬容罪的原則下,給了那女人自新的勇氣和機會。

 

經文默想

1. 耶穌與法利賽人對待那行淫婦人不同之處在那裡?
2. 耶穌怎樣安慰那婦人?
3. 耶穌的行動是藐視律法嗎?


  淫亂是猶太法律中一項極嚴重的罪行,犯者是要用石頭打死的。一個行淫的婦人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被捉且給帶到耶穌面前,面對這情景,耶穌的處理卻是令我們感到震驚。
  耶穌的處理方法,有兩點是值得我們思想的:一、不要自以為義審判其他人。人都喜歡定別人的不是,因為這行動的背後,正顯示了自己是那麼公義、正直,所以當有一個人犯罪且被揭發,眾人都喜歡做法官審判別人所犯的,但自己有沒有犯罪,別人是否受傷害,卻不在意,這是耶穌明顯提示出來的。二、耶穌表達了愛罪人的心,多於只審判罪,耶穌跟那婦人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」,是承認她有罪,不定她罪並不是縱容罪,而是要挽回這婦人的生命。她已受到當得的刑罰,她早失去了尊嚴,她面對恐懼、忍受創傷,耶穌完全明白,他以愛安慰她,鼓勵她重新做人,不要再犯罪。
  在現實生活中,我們沒有想過安慰那些犯姦淫的,我們不斷用鄙夷的眼光審判他們,使他們無法回轉,永遠活在痛苦中,這是我們的悲哀。


我以甚麼態度去對待那些曾犯姦淫罪的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