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-11-2023

  

經文

路十五11-24
11耶穌又說:「一個人有兩個兒子。12小兒子對父親說:『父親,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。』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。13過了不多幾日,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,往遠方去了。在那裡任意放蕩,浪費資財。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,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,就窮苦起來。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;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。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,也沒有人給他。17他醒悟過來,就說:『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,口糧有餘,我倒在這裡餓死嗎?18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,向他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19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!』20於是起來,往他父親那裡去。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,就動了慈心,跑去抱著他的頸項,連連與他親嘴。21兒子說:『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:『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;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;把鞋穿在他腳上;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吃喝快樂;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。』他們就快樂起來。

經文背景

這是耶穌所講論的浪子比喻,主要是表達神的愛。


經文淺釋

1. 「應得的家業」(12節) — 約是父親財產的三分之一,因為依規定長子得兩分。
2. 「放豬」(15節) — 在猶太人眼中,豬是不潔的,所以視放豬是十分卑賤可恥的工作。
3. 「袍子」、「戒指」、「鞋」(22節) — 長袍是地位的象徵,戒指代表權力,鞋是子女資格的承認,奴隸只能是赤足的。

 

經文默想

1. 浪子以為自己得罪了父親甚麼?
2. 浪子醒悟甚麼?
3. 父親怎樣安慰這兒子?


  有些人從小至大都感受不到別人的愛,他的經驗告訴他,沒有人會愛他的,即使他相信了耶穌,他也用這種概念來看神,他難以相信耶穌會愛他,可能他頭腦上知道神是愛,但感情上卻沒有這種認同,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。
  耶穌用了一個比喻來表達神對罪人的愛,這比喻稱為浪子的比喻,其實真正表達的主要意思,不是浪子的回轉,而是那位父親的愛。耶穌表達當浪子還在很遠的地方,父親已經看見那兒子,父親就是天天期盼兒子的歸來,他沒有想到兒子對他所作的,只想到那兒子,是他深愛的兒子。他看見兒子就動了慈心,兒子激動了他內裡的深情,立刻跑去抱著他,表示完全的接納他、愛他。
  耶穌就是這樣向人表達他的愛,他的愛不是因為你做過些甚麼,是因為你就是他所疼愛的。我們實在要把這樣的安慰帶到無數活在痛苦中,認為神不會愛他的人,使他們能在神的愛裡重建自己的生命,在基督裡得到真正的安慰,生命再不是咒詛!


我要默想神怎樣愛我,我也要與人分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