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-9-2024
經文
林後十一16-31
16我再說,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。縱然如此,也要把我當作愚妄人接納,叫我可以略略自誇。17我說的話不是奉主命說的,乃是像愚妄人放膽自誇;18既有好些人憑著血氣自誇,我也要自誇了。19你們既是精明人,就能甘心忍耐愚妄人。20假若有人強你們作奴僕,或侵吞你們,或擄掠你們,或侮慢你們,或打你們的臉,你們都能忍耐他。21我說這話是羞辱自己,好像我們從前是軟弱的。然而,人在何事上勇敢,(我說句愚妄話,)我也勇敢。22他們是希伯來人嗎?我也是。他們是以色列人嗎?我也是。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嗎?我也是。23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?(我說句狂話,)我更是。我比他們多受勞苦,多下監牢,受鞭打是過重的,冒死是屢次有的。24被猶太人鞭打五次,每次四十減去一下;25被棍打了三次;被石頭打了一次;遇著船壞三次,一晝一夜在深海裡。26又屢次行遠路,遭江河的危險、盜賊的危險、同族的危險、外邦人的危險、城裡的危險、曠野的危險、海中的危險、假弟兄的危險。27受勞碌、受困苦,多次不得睡,又飢又渴,多次不得食,受寒冷,赤身露體。28除了這外面的事,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,天天壓在我身上。29有誰軟弱,我不軟弱呢?有誰跌倒,我不焦急呢?30我若必須自誇,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。31那永遠可稱頌之主耶穌的父神知道我不說謊。
背景
保羅向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辯論他使徒的身分及權柄,並申訴他為了愛和福音,受盡了諸般苦難。
經文淺釋
「每次四十減去一下」(24節) — 根據舊約的規定,猶太人執行笞刑,只打規定的四十板中的三十九下,免得誤打,超過四十,以致犯罪。
經文默想
我在主面前所誇的是甚麼?
親愛的主啊,求你幫助我們,讓我們以生命去回應你的愛,願意為你受苦。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。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