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-10-2024

  


經文

但九4-7

4我向耶和華 ― 我的神祈禱、認罪,說:「主啊,大而可畏的神,向愛主、守主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。5我們犯罪作孽,行惡叛逆,偏離你的誡命典章,6沒有聽從你僕人眾先知奉你名向我們君王、首領、列祖,和國中一切百姓所說的話。7主啊,你是公義的,我們是臉上蒙羞的;因我們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,並以色列眾人,或在近處,或在遠處,被你趕到各國的人,都得罪了你,正如今日一樣。

經文默想
從但以理的代禱句語中,可看出他的代禱有何特別?


「我們都有權柄從仇敵(撒但)身上奪取牠所藏有的每件東西。『奪取』的主要方法就是禱告 ― 以禱告引領我們前去!今天應該響起的偉大呼聲便是:奉耶穌偉大的聖名去『奪取』!」
戈登


  今日能夠成為成功的代禱者的人不多,原因是我們的代禱太表面、太空洞、太沒有感情。代禱者要有好的代禱,必須要有付出、認同的要素。
  但以理看見預言後,心裡有很強烈的禱告負擔。當他想及神的命令、警告和恆切的忍耐時,百姓的罪就顯得更可怕,他開始震驚及恐懼,立即開口為百姓禱告認罪。要注意的是但以理的認罪,是連同他自己在內,他不是說「他們犯罪作孽」,乃是說「我們犯罪作孽」。
  但以理的認同,使他的禱告達到神的面前。他並沒有看自己比別人聖潔,也沒有站在一個審判者的角度去代求,因為他自己也是在被擄當中。他明白被擄的真正原因,不是因為自己國家軍力薄弱,乃是由於犯罪的緣故,是神自己施行的審判。
  但以理沒有忘記自己是民族的一分子,他痛悔、他哀求、渴求神的憐憫。他熱切渴望神的應許實現,百姓可回歸自己的家園,所以他迫切地為百姓認罪,為他們的悔改祈求。

我的代禱有否付出認同?抑或是例行責任?

親愛的主耶穌,求你藉著聖靈將多而又多的愛賜給我們,充滿我們,使我們能夠帶著你的愛,真誠這樣的為別人代禱,為世界代禱。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字祈求。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