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-1-2025

  

   

經文
約二︰1-11

1第三日,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,耶穌的母親在那裡。2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。3酒用盡了,耶穌的母親對他說:「他們沒有酒了。」4耶穌說:「母親(原文是婦人),我與你有甚麼相干?我的時候還沒有到。」5他母親對用人說:「他告訴你們甚麼,你們就做甚麼。」6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,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裡,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。7耶穌對用人說:「把缸倒滿了水。」他們就倒滿了,直到缸口。8耶穌又說:「現在可以舀出來,送給管筵席的。」他們就送了去。9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,並不知道是哪裡來的,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。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,10對他說:「人都是先擺上好酒,等客喝足了,才擺上次的,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!」11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,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,顯出他的榮耀來,他的門徒就信他了。


經文淺釋

  1. 「有甚麼相干?」(4節)— 可譯作「有甚麼關係」。
  2. 「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」(6節)— 可譯作」是為猶太人行潔淨禮用的」。


經文默想

  1. 為甚麼馬利亞在酒用盡時,會去告訴耶穌?(3節)
  2. 耶穌對他母親的答話有甚麼特別意義?(4節)
  3. 「門徒就信他了」是指哪一方面的信?(11節)

   


   我們的信仰,並非只是一些教條和理論,而是生活的每一部分,都能顯明我們信仰的內涵 — 神是我們的主宰。當生命有神的同在,生活就滿有神的作為。像迦拿的婚宴,有主耶穌作為坐上客,一個當前之急就迎刃而解了。
  主耶穌樂於與相信他的人同在,帶領我們經歷每一個人生階段,只要我們肯留心神在我們身上所成就的事,就能體會神要作我們生活的主宰,要透過我們的順服,彰顯他的作為。就像在那婚宴裡,馬利亞肯順服耶穌作事的時間,她便能經歷祈求蒙應允。同樣的,當倒酒的僕人順服在耶穌的作事方式時,他們便能認識一位使物質改變的神,進而知曉他也能改變他們生命的質素,惟有那位管筵席的,沒有留意神蹟的發生,還以為是人的作為。
  「謀事在人,成事在神。」我們相信這話嗎?只有那誠心讓神作生命主宰的人,才能領會這句話的真實。

 

我還有哪些抱負是握持執著,不肯讓神作主的?對神成事的時間和方式,我能謙卑順服嗎?

親愛的主耶穌,你是我生命的主,並活在我生活中。讓我學習將我生活各樣大小事情,生命每一部份都交給主你掌管。我願意謙卑順服你的旨意。奉主名求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