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-2-2025

  

   

經文
太十七︰24-27

24到了迦百農,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,說:「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(丁稅約有半塊錢)嗎?」25彼得說:「納。」他進了屋子,耶穌先向他說:「西門,你的意思如何?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、丁稅?是向自己的兒子呢?是向外人呢?」26彼得說:「是向外人。」耶穌說:「既然如此,兒子就可以免稅了。27但恐怕觸犯(觸犯:原文是絆倒)他們,你且往海邊去釣魚,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,開了牠的口,必得一塊錢,可以拿去給他們,作你我的稅銀。」


經文淺釋

「收丁稅的人」(24節)— 可譯作「收殿稅的人」。(新譯本)

經文默想

  1. 為甚麼收丁稅的人要來查問耶穌納稅的事?(24節)
  2. 耶穌問彼得問題,是要他認識甚麼?
  3. 耶穌最後也納了稅,又是要彼得認識甚麼?

   


  丁稅是以色列人廿歲以上的男丁所當納的稅項,每人納「半舍客勒」,作為聖殿費用(參舊約出埃及記三章13-14節)。到了收殿稅公佈的日期,人們就要把稅款交到指定的地方。但那次,收殿稅的人竟親自來問彼得,有關耶穌納稅與否的事,顯明是想捉耶穌的把柄,但耶穌卻藉著這個納稅的話題,給彼得上了一個功課。
  在彼得來看,每個都應該納聖殿稅,這是神的命令,耶穌卻要彼得從他的身分來看這件事。耶穌是神的兒子,聖殿是他父的家,兒子理當不須要向父納稅,但主耶穌卻行了魚口得錢的神蹟,付了這次稅項。這樣,不但是堵了收殿稅人的話柄,更讓彼得看到耶穌雖是神的兒子,卻做了一件超過他本份的事。
  在我們的生活裡,我們會常常為自己能做了本份的事而沾沾自喜,卻拒絕去多付出一點。若有人要求我們做多過我們的本份,我們就會認為不公平,或覺得是蒙受損失。誰知神的兒子耶穌,已為我們立下榜樣,他為我們付出的,超過他的身分當做的事。

 

最近我對甚麼事、甚麼人斤斤計較?我的問題在那裡?

親愛的主耶穌,今天的靈修,我認識到主耶穌的身份,祂是天父的兒子。更學習為別人行多一步,為愛人的原故,超過本份的服侍。求主幫助我實踐你的教導。奉主名求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