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-2-2025

  

   

經文
太十八︰1-14

1當時,門徒進前來,問耶穌說:「天國裡誰是最大的?」2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,使他站在他們當中,3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回轉,變成小孩子的樣式,斷不得進天國。4所以,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,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。5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,就是接待我。6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,沉在深海裡。7這世界有禍了,因為將人絆倒;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,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!8倘若你一隻手,或是一隻腳,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。你缺一隻手,或是缺一隻腳,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。9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,就把它剜出來丟掉。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。10你們要小心,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;我告訴你們,他們的使者在天上,常見我天父的面。(有古卷加:11人子來,為要拯救失喪的人。)12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,一隻走迷了路,你們的意思如何?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,往山裡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?13若是找著了,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為這一隻羊歡喜,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!14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,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。


經文淺釋

「叫你跌倒」(8-9節)— 可譯作「使你犯罪」。(新譯本)

經文默想

  1. 為甚麼門徒問耶穌天國裡誰是最大的,但耶穌卻與他們談論「進天國」的事?(1-3節)
  2. 像小孩的謙卑與在天國是最大的怎樣拉上關係?(4節)
  3. 第8-9節,提醒人怎樣面對自己的罪?

   


  神給我們聖經,讓我們認識他和明白他的心意,耶穌更每多用一些我們日常生活的事物,來向我們闡明他要我們明白的真理。然而,屬靈的事卻又不可與世界上的事相提並論,屬靈的事,總有它的本身的屬靈原則。我們斷不能用世俗的眼光,去衡量屬靈的事情。
  當日,門徒追問主耶穌在天國裡誰為最大,反映他們都犯了這個錯誤。在猶太人的思想中,次序先後是很重要的,門徒有這種價值觀念,不足為奇,但問題是他們將人持有的思想觀點,與天國的事混作一談,就是不對了。耶穌向他們指出這件事的屬靈原則:在天國中,為首的,必須是謙卑像小孩子。我們看小孩子在家中的地位是在他的父母之下,要服從父母的命令,照樣一個以神的旨意為首的人,他才被神放在高位。對於耶穌這個理調,我們也許是聽不入耳,因為它與我們所處的社會狀況,大有不同。
  這樣,我們若不是緊緊的持守著聖經給我們的屬靈原則和觀念,來作為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,我們便容易讓世界的標準來凌駕我們的價值觀,甚至超過神的教訓之上。

 

我有沒有對自己在家人、在同學、在同事、在朋友間的地位有所爭持?我有甚麼須要改善的地方?

親愛主耶穌,求主更新我對天國的觀念,不以世界的標準,卻以謙卑及服侍的態度對待我今天的家人及身邊人。以耶穌的教導為先,以天父為最高權威,像小孩子順服父母一樣,聽從主的心意。奉主名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