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-2-2025

  

   

經文
約八︰1-11

1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;耶穌卻往橄欖山去,2清早又回到殿裡。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,他就坐下,教訓他們。3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,叫她站在當中,4就對耶穌說:「夫子,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。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。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?」6他們說這話,乃試探耶穌,要得著告他的把柄。耶穌卻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7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,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8於是又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9他們聽見這話,就從老到少,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,只剩下耶穌一人,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。10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她說:「婦人,那些人在哪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11她說:「主啊,沒有。」耶穌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,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!」


經文默想

  1. 法利賽人希望從耶穌所答的得到甚麼把柄?(5-6節)
  2. 為甚麼那些人聽了耶穌的回答,便一個個的離去?(7-9節)
  3. 在整件事情中,那犯罪的婦人認識耶穌是一位怎樣的審判官?

   


  那次,文士和法利賽人把一個行淫時被捉的婦人,帶到耶穌面前,問他關於處置她的方法。其實他們並不是尊敬耶穌,而是利用摩西律法與羅馬律法相互抵觸之處來試探耶穌,要得控告他的把柄。耶穌若說要遵行摩西的律法,那是觸犯了羅馬規定不可使用私刑的律法;若說不用石頭打死她,又是違背摩西律法(參舊約利未記二十章20節)。在這兩難之間,耶穌卻運用他的身分,和他來世上的目的,把這兩者的矛盾攻破了。
  耶穌要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看到,問題的關鍵,不在乎怎樣處理那婦人,而是誰有資格去定她的罪。惟有那定罪者,才有資格決定怎樣處理那罪犯的。耶穌是神的兒子,只有他才是審判者,他不但可以定罪,更可以赦罪。赦免人的罪,正是耶穌來世的目的。
  因此,當我們看到別人的錯過,我們不要以審判者自居,我們當學習藉禱告,將那定罪的主權,交回給神。這樣,我們會得到一個截然不同的後果。

 

我有沒有刻意的、不留餘地去指控某人的錯,而不自覺的代替神作最終的審判?

親愛的主耶穌,你是這世界的審判者,你有權柄定罪,亦只有你有權柄赦免人的罪。讓我學習將定罪的主權歸你。感謝你已經赦免我的罪,我也要學效你的恩慈,寬恕原諒得罪我的人。奉主名求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