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修是甚麼 | 怎樣靈修? | 怎樣默想? | 十大靈修觀念 |讀經、研經與靈修讀經的意義

 

 

‧‧‧ 十大靈修觀念 ‧‧‧

觀念(一)
尋求神

在靈命生活的操練裏,我們的目標是尋求神,並領悟祂所啟示的一切豐盛應許。我們要不斷尋求神,因祂是我們生命的委身對象,是我們人生歷史的計畫者與導航者。
「尋求」(Seek Out)是指「傾盡全心全力去尋找求取」,這是一種帶著深切渴望與感情的決定與行動,尋求不到就不罷休。因此,若不是對所尋求的人或事有著肯定性的認識與需要,則難於付出感情與意志的代價去尋找祈求。所以,我們也只能在真認識了神,曉得與祂有不可或缺的關係時,才能尋求祂並尋取祂所賜的一切應許。
「你們當尋求我的面??」(詩廿六8),尋求祂的面,就是尋求祂自己,尋求與祂面對面的親密關係。「你們尋求我,若專心尋求我,就必尋見」(耶廿九13)。這是令人充滿希望的應許,尋找就尋見,還蒙獎賞與福氣呢!(來十一6)
絕不要以其他事物如專家、指南、著作等來取代尋求神,總要認定神是我們的一切,以堅穩的意志去尋著祂,祂必滿足我們一切的需要。

 

觀念(二)

切慕神──以戀慕的感情去建立與神合一的關係
很多人在靈修中,有一個很錯誤的觀念,就是以有否得著,來判斷該日靈修是好或不好。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功利主義表現,失去了靈修的意義。
靈修最重要的,乃是追求與神建立合一無間的關係,因此在靈修中有否得著,並不能成為最終的目的。與神合一的關係是一種生命的結聯,從耶穌的生命裏,我們可以看到生命與神結合的意義,祂常強調父在我裏面,我也在父裏面。祂的心思情懷,完全體貼了神的心意,祂的行動,完全履行神的旨意,就是一種與父神有和諧合一的關係。
建立關係是貴乎心「與」與「情」,若心中對對方沒有強烈的戀慕,情裏就缺乏深切的摯誠,故很難熱切地渴想每一天,不間斷的親近神。但若我們有切慕神的「心」與「情」,則靈修就成了我們每一天的享受,而不是重擔了。透過深入的對話,傾訴心底的至情,並讓祂不斷以真理改變我們的思念,使我們更貼近祂,這樣和諧合一的關係,自然能穩固了。

 

觀念(三)
看見神──以敏銳的觸覺去體悟神的真實。
靈修是我們每天進到神面前,與神相交、建立密切關係,並操練屬靈生命成長的時間。故此,靈修並不是每天完成了讀經與禱告的程序,乃是我們的心靈有否接近神!
一個願意接近神的人,是能看見神的人,聖經告訴我們:「你們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」(雅四8);摩西因著對神有莫大的信心,願意忍耐跟從祂,神就向他顯現;耶穌亦清楚說明,我們若遵守神的話,神就必向我們顯現(約十四21)。因此,當我們有一個渴想親近神的心,我們就能在靈裏看見神。
看見神並不是真的用肉眼看見,乃是在靈裏經歷到祂的同在與真實。這需要人有兩方面的觸覺: (一)有一對敏銳的耳朵,聆聽祂對你生命所發微小的聲音,敏感祂的提醒、責備與安慰。(二)有一顆願受感動的心靈,當我們願意接受聖靈的感動,我們就能在靈裏看見神。弟兄姊妹,每天靈修是我們寶貴經歷神的時刻,當珍惜它,這樣生命就會每天更新而變化!

 

觀念(四)
頌讚神──以敬拜的心靈去欣賞神的屬性

靈修的目的是要操練自己的靈命去成長進步,以致更得神的喜悅和更能貼近神。靈性最高峰與最貼近神的時候,就是最能欣賞神的時候。人的靈性在最深的欣賞和體悟中,就能發出衷心的讚美。
讚美不只在乎言語字句,而更在乎生命的體悟。所以要學習讚美神,就先要嘗試體悟神,以致牽動自己的心思情緒,不發不快,從心底裏湧出頌讚的言詞去歌頌神。
要體悟神,就必先要認識神。因此,每早晨在閱讀聖經時,不是看故事和理論,而是要看見神。要看祂的性格,喜好和作為。從看見開始要進入默想,進深思想祂與你有何相干?有何意義?把以往的祂,變成現在的祂。這樣,你會發現當你越體悟現在的祂時,你就越貼近祂,越欣賞祂,能雀躍地,自然地湧出讚美。
接觸到神的人,不會不懂得讚美,因為神實在完美,以致不能不頌讚祂。問題是我們是否每早晨都想去認真地接觸祂?

 

觀念(五)
默想神──以明淨的思想去消化神的話。

默想神無疑是基督徒靈修生活的中心部份。我們默想神必須源於健康的屬靈欲望,就是心底裏對神有渴慕,渴慕親自進到祂面前,渴慕聆聽祂的聲音,渴慕不斷進深認識祂,領悟祂對自己生活各方面的心意。
神是我們的默想對象,因此祂所啟示的話語就成為對祂進行默想的必要核心。默想神不是胡亂地或憑空地去想神是怎樣的就可以,我們乃是藉著默想,進入祂的啟示裏,消化祂的話語,達至對祂的認識,與祂融會契合。
在默想神的操練裏,首先要將自己安靜集中於神,先學習倒空自己,例如將一切思慮全然交托,把心中對神的渴慕情懷釋然表達,跟著是一段依靠聖靈而全然靜默的時刻,待心靈滿有和悅、安寧與信心後,就開始默觀或默讀神的話,以單純明淨無雜念的思想反覆思索祂的話、直至對該段文有了個人的領悟,及洞悉神的形像、教訓與愛顧等,這時我們以順服感恩的心來回應,就能真正消化神的話,在默想中與祂契合了。

 

觀念(六)
祈求神──以單純的信心去倚靠神的信實。

在靈修裏求告神,是神歷代以來,喜悅人親近祂的表達。所有發自心靈,向神坦誠的祈求,都表示了對神信實本性的認定。我們該像昔日的祭司一樣,坦然地進入聖所或至聖所中,把一切的重擔、罪惡帶到神的面前,單純地仰賴神的處理、審判和指教。
要使祈求得蒙神的喜悅,就必要以無偽的信心去呼求,而這信心的基礎也就是神祂自己的話。因此,在靈修中祈求神,就要信靠祂當日所賜給你的信息,亦憑信心以那信息為禱告,向神回應你現今生命的處境,這樣的祈求是一種以信心作出發點,以神的信實為支持的禱告。當我們願意單純地信靠神,以祂的話來處理生命時,聖靈就會引導我們的心靈,教導我們怎樣禱告,使禱告能達到神的面前。
弟兄姊妹,在靈修中禱告,不是困難清單的稟告,乃是一個馨香的祭,用我們單純的信心去回應祂向我們所說的話,使神的心意得著滿足。

 

觀念(七)

聆聽神──以等候的情懷去明白神指引。
人生有很多時候都需要作出一些前途的抉擇。我們有時在兩難之間不知道應如何取捨,就當安靜下來去求問神的指引。
「求問神」不只包括「禱求」,更包括「聆聽」。但「聆聽」的背後是有一個信念:神是會說話的,而且是每個人都可以個別聽見的。當然「聽見」不是指耳朵的聽見,而是心靈的聽見。「你或向左,或向右,你必聽見後邊有聲音說:『這是正路,要行在其間。』」(賽卅21)「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,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裏頭說的。」(太十20)「祂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,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。」(約十四26)
要學習每早晨去「聆聽」的聲音,以致整天不會耳朵發沉。「聆聽」必須先使自己「寧靜」,然後以「等候」的情懷去期待神的發言。有時「等候」已經是一種交談和感情的交流,無聲勝有聲,欲言而無語。

 

觀念(八)
回應神──以順服的態度去操練自己的生命。

相信我們在靈修中,都渴想每天與神有活潑的靈交,每天都聽到神的聲音,我們都在期望祂,每天賜下信息。可是,我們從不同樣要求自己回應祂。
神其實每天都期望我們回應祂,因為回應就是表示我們尊重祂,這是靈裏的一種交流,也是與神生命的接觸。當神向我們啟示祂的心意的時候,我們就當以順服的態度作回應,神非常重視,這樣的回應「聽命勝於獻祭,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」(撒上十五22),只有當我們以順服的心去回應神,才能學習在神面前,有積極的生命操練。神往往在靈修中,提醒我們生命最弱的地方,最不願意面對的時候,祂的提醒卻要求我們有一個順服的態度去回應,以操練自己的生命。
在靈修中對神的回應可以有三方面:(一)以禱告向神直接回應;(二)在心志上,向神立志回應;(三)在行動上有體實踐的回應。

 

觀念(九)
享受神──以歡愉的心緒去投入神的安息

親近神並不是一種宗教的例行活動,乃是生命回歸向神的行為。特別現代人在心靈上常被世上的事物纏繞,弄致心力交瘁,就更要學習回歸神裏面。聖經在提及親近神時,都有表達一種安息與享受的意義。「你們要休息,要知道我是神。」(詩四十六10)這是指一種親近、倚靠,藉此認識神與經歷神的體驗。在詩篇中,常又提到神是避難所、是山寨、是高台、是磐石、是遮蔭之處……,這都在表明神是我們可投入、可釋然享受的實體。
靈修絕不是一個沉重的擔子,相反它是我們屬靈生命的至高享受,因為神是個能被人享受的位格。我們可享受神的恬靜、神的安慰、神的啟迪、神的溫柔、神的同在,無論人在甚麼的生命光景中,只要來到神的面前,就可以被神的安息所改變,生命立時體會一種更新、一份力量,由裏面湧流而出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越坦然與神親近,就越更認識神,也越增加我們享受神的能力,擴闊我們享受神的領域呢!

 

觀念(十)

瞻仰神──以敬畏的妝飾去朝見神的榮美
瞻仰神是靈修裏很重要的行動。試想當我們與摯愛者相處時,怎會互不以眼目注望傳情呢!我們的至高者,不論何時何地都在察看祂的兒女,尤其當我們與祂獨自對晤的時候,祂是全神地用祂的眼睛眷看我們。同樣地,祂亦希望我們用靈裏的眼睛直接與祂相視相交。
瞻仰神是──信心的行動,這一方面是表示我們對祂的信賴與敬畏,另一方面也是肯定祂在我們生命中為王為主的地位。罪惡與軟弱時常扭曲我們的視線與視力,叫我們只看到自己,只注視到自己的需要、困難或能力。然而,從神而來的信心卻能使我們的視線歸正,導引我們心靈的眼睛專瞻望神。當我們懷著相信、敬仰和欣悅的目光凝視神的時候,我們裏面的眼睛就會見神自己;就能在任何環境、任何事件中,看到神行事的風采並祂本有的榮美。
瞻仰神該是一最自然、最甜蜜的動作,因為這是發自內心對神的真感情。願我們無論落在甚麼光景下,都不斷向祂仰首,堅持長久瞻望祂,要見祂的威榮,如詩人的決意一樣:「我在聖所中曾如此瞻仰祢,為要見祢要的能力,和祢的榮耀。」(詩六十三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