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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篇讀經文章︰

聖經照亮人生路

  當我們面對人生的抉擇時,我們就想起神的指引,然後我們就想起聖經。尤其想起這句話,「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,是我路上的光。」(詩119:105)人生路上,我們會尋求從神而來的旨意,例如說考慮辭職時,我們會尋求在聖經中遇上三個「引證」,於是就可以堂而皇之一口咬定是神叫我如此行了。
   我們希望神指引前路,這樣就不會行差踏錯了,然而,人生是否就單是行正了路就夠呢?
   有些人會用一些古怪的方法尋求引導,諸如合上聖經,隨意打開一頁,又隨意用手指向一句,就當作一個從神來的答案。有人轉了一份新工,於是問神這份工作會有甚麼前景。怎知打開聖經,剛翻到撒上二十八章25節「當夜就起身走了」;他於是再翻,又指到創四章12節「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」;他想舊約是這樣,不如看看新約,於是再一翻,就打開新約,翻到約八章11節「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」……從始,他再不敢用這方法問神了。
   當人誤以為聖經是一本占卜書,不求甚解就可以知道神的指引,這就完全錯過了神參與在我們人生中的真義。
   聖經是向我們啟示神是誰,帶領我們認識祂的心意。神的話必須用心去理解明白,才消化入人生當中。所以讀經就是觸摸神的心意,其實不單我們有很多話要向神說,神也有很多話想告訴我們。一旦透過聖經認識神是一位怎樣的神,你的心就「知道」求甚麼和怎樣求。到時就知道那些是不是神所喜悅的路。而且,一個肯熟讀神的話的人,聖經的教導就成為我們生活和各項事情取捨的標準。
相反,無心追求神的人,即使讀聖經也只是為了趨吉避凶而已;他根本並不想行走一條神所喜悅的路。
   另一方面,我願意以神為我生命的主時,我們就會祈求凡事都有神的同在和參與,我亦不單求問這路該不該行,那事應該怎選擇等問題。我們會進深一步求神的心意進入我人生中,以至於我的態度、我的言語、我的人際關係、我的生活行為,都能討神的喜悅。
如此,我們就進入有神同行的人生,祂的心意就像詩人所說的無法數算,就如天上的星,地上的沙一樣,我們也時刻體會到神無微不至的同在。就如耶穌所說:「你們若常在我裏面,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,凡你們所願意的,祈求就給你們成就。」(約15:7)這關係是何等奇妙寶貴。
   讓我們認真讀經,迎接神參與在我們的人生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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